ST聆达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公司此前被调查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2日,ST聆达发布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裁定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3507万股司法拍卖流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聆达股份3507万股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嘉悦同盛,作价2.38亿元抵偿被执行人嘉悦同盛所欠债务。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2025年4月2日,上述3507万股已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1%。
本次过户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从5845.33万股下降至2338.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21.84%下降至8.74%。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执行法院裁定并完成过户登记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嘉悦同盛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光恒昱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黄双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31日盘后,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聆达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ST聆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聆达成立于2005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ST聆达(3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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